原標題:莆田:逃避還款義務,莆田他的逃避房產將被評估拍賣!
執行人員與評估公司人員勘查被執行人房產周圍環境
海峽網7月26日訊(東南網通訊員 方芳/文 鄭建偉/圖)向銀行貸款后拒不還款,法院判決后仍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義務心存僥幸,被評想著能拖就拖,估拍這些失信被執行人的莆田房產這下保不住了!為加大對涉案執行財產的逃避處置力度,7月25日上午,還款仙游法院執行人員一行前往鯉南鎮、義務郊尾鎮、被評鯉城街道等地對三起涉執行案件的估拍被執行人房產進行房產評估工作,案件中最高借款金額達300萬元。莆田
地點:鯉南鎮
黃某與李某為夫妻,逃避二人以房產(一坎店面)作為抵押物向仙游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借款30萬余元,還款逾期未還。仙游法院于2016年10月組織當事人雙方進行調解,協議黃某、李某按期歸還本金與利息,但之后黃某、李某仍遲遲不肯還款。案件進入強制執行階段,仙游法院依法對其名下的一套房產進行查封。
近日,仙游法院執行人員依法對房產進行評估,但被執行人拒不配合,將店面緊閉,執行人員在其門口張貼強制開鎖通知書,告知其15天后將再次進行評估,若拒不配合,法院將強制開鎖。
當天上午,當執行人員按約定時間再次來到黃某的店面時,發現其店面敞開,人也不在現場。執行人員聯合評估公司人員順利地對該房產進行評估,日后將進行司法網拍。
執行人員現場與當事人雙方進行溝通
地點:郊尾鎮
許某與阮某為夫妻關系,2013年11月,許某以購買家具為由向仙游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借款190萬元,并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各一份,約定了利息、借款期限及還款方式,許某夫婦將名下的一棟樓(共六層)作抵押擔保。但至2017年2月,許某只償還了部分本金及利息,尚欠款113萬余元及利息,此后就沒了動靜。
當天上午10時左右,當執行人員一行來到許某夫婦被法院查封的房產處開展評估工作時發現,許某平日里將整棟房屋進行出租,每月租金收入可達一萬余元。對此,執行人員現場與許某進行交涉,認為拍賣房屋用來抵消借款并不劃算,建議許某與信用社人員協商,以先息后本或分期付款的方式盡快履行還款義務,許某表示將會考慮執行人員的建議。
執行人員在被執行人房產門口張貼強制開鎖通知書
地點:鯉城街道
被執行人陳某于2015年7月向興業銀行仙游支行借款300萬元,約定借款期限為一年,并以陳某名下的一處房產作抵押擔保。到期后,陳某并未按期還款,仍欠款290萬余元。后經仙游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要求陳某按期償還本金及利息。
盡管如此,陳某至今仍未按時還款,興業銀行仙游支行向仙游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法院查封了陳某的房產后,陳某一直下落不明,法院無法順利開展房產評估工作。
當天上午,執行人員來到陳某的房產處,但仍未見到陳某本人。最終,執行人員在其房產處張貼強制開鎖通知書。
后語: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無論是民間借貸還是金融借貸,借款人都應及時還款,堅守誠信底線,否則只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不僅成了失信被執行人,還會因此失去大筆財產,可謂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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